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
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О八医院、省教育厅、省卫生健康委,各市、县(区)财政局,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:
为提高预算完整性,加快支出进度,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(公立医院综合改革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、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)预算的通知》(财社〔2025〕157号),经研究,现提前下达你们2026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(项目代码:10000015Z155080000004)预算指标16570万元,用于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。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,按程序拨付使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该项收入请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“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,支出列“210卫生健康支出”,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“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”。
二、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,省直相关单位和各市、县(区)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,并保持“追踪”标识不变,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,加强日常监管,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。
三、请按照《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的通知》(赣财预〔2021〕65号)要求,做好预算编制、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。绩效目标表待下达正式资金文件时随文下发。
四、如相关招收计划发生变化,将在正式下达补助资金时据实调整。